2016年1月4日,A股遇到史上首次“熔断”。沪深300指数跌逾7%触发熔断机制,并停止交易至收盘。那么,熔断机制什么时候实施的呢?小编告诉您。
为了控制风险和减少市场波动,我国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除了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外,还新引入了价格熔断机制。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
经有关部门同意,2015年12月4日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设置熔断机制的目的是让投资者在价格发生突然变化的时候有一个冷静期,防止作出过度反应。
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股市涨跌有其自身运行规律,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干预,但在股市发生剧烈异常波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政府绝不会坐视不管,将及时果断采取多种措施稳定股市。
放眼全球,熔断机制早已有之,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等国都有触发熔断的限制。熔断机制起源于美国,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设立的一种保护机制,即在交易过程中,当价格波动幅度达到某一限定目标时,交易将暂停一段时间,类似于保险丝在过量电流通过时会熔断以保护电器不受到损害。
根据美国证交会的最新规定,当标普指数在短时间内下跌幅度达到7%时,美国所有证券市场交易均将暂停15分钟,即所谓“熔断机制”。
专家指出,熔断机制有利于稳定市场情绪,防范投资者的过度反应;另一方面,相较于对个股的限制,对证券市场的整体性波动限制更平衡了小散户和大庄家的力量。